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2014年第24号 2014年12月09日发布
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的我省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部分媒体发布的33条违法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屡查屡犯和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并加强对相关品种经营和使用单位药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1.2014年7至9月四川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表.xls
2.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