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蔺县二郎镇月来场煤厂等18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川煤监〔2013〕74号
古蔺县安全监管局:
你局《关于申请注销18对关闭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古安监〔2013〕226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县内部分煤矿的公告》(古府布〔2013〕4号,2013年7月16日发布)和《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县内部分煤矿的公告》(古府布〔2013〕5号,2013年7月30日发布),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依法注销古蔺县二郎镇月来场煤厂等18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川煤监局
2013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doc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