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开招聘、征集第七批乡村规划师公告
2010年9月,成都在全国首创乡村规划师制度以来,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优秀的规划专业人才派驻到乡镇,代表乡镇政府履行规划职能,为全市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乡村规划质量和建设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持续提升成都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对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助推全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成都市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征集第七批乡村规划师,特发布此公告。
一、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工作岗位:成都市温江、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大邑、金堂、蒲江、简阳地区乡镇乡村规划师。
主要职责:代表乡镇政府组织相关规划编制,对乡村规划及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就乡村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乡村规划师任职条件
(一)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园林、景观、道路、市政、交通等)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经历在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三、招募方式
社会招聘: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方式和期限
由各区(市)县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面试合格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将对其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录用。
首期聘用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五、薪酬待遇
社会招聘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派驻在彭州、崇州、都江堰、邛崃、大邑、金堂、蒲江、简阳的乡村规划师每人每年增加生活补贴2万元。
六、报名
有意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区(市)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请于2016年10月16日前,与招募需求表中各区(市)县联系人联系,了解具体招聘事宜。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下载:
第七批乡村规划师招募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