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简章
一、招聘要求
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统一考试,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辅助有关工作。
三、报名
1.报名地点:本院综合审判大楼一楼1040办公室(成都市潮音路6号)。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9:00-17:00)
3.报名方式: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3张),以及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考生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闭卷)
主要内容: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题型包含选择、判断、案例分析和裁判文书写作等。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名额(可按报名情况进行缩减)的1:1.5确定面试人员。满分为100分。
(二)司法警察的考试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总成绩=体测×50%+面试×50%
1.体测
主要项目:俯卧撑(一分钟),引体向上(一分钟),4×10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100米。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
根据体测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名额(可按报名情况进行缩减)的1:2确定面试人员。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本次招聘体检按岗位区别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试用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本院各部门用人需求安排顶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系在职人员的,试用报到时须提供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证明。
七、人员管理
1.工作及日常管理由本院负责。
2.合同管理由本院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并与本院现有聘用人员享有同等福利待遇。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028-85118140),防止杜绝不正之风。
九、其他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
2.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028-85118260、028-85118139
028-85118256(司法警察)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