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报考(编外)检察官助理参加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笔试、面试考试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总成绩、总排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龙泉驿区检察院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现就体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3年1月11日上午8:30——12:00。
二、体检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三、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龙泉驿区检察院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备注”一栏(法律、文秘、计算机专业分别在不同的表格)。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人员持个人身份证、准考证确认身份并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需在1月11日8点15分前赶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口集合,我院将安排车辆统一乘车前往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请参加体检的男考生自备386元体检费,女考生自备462元体检费。
4、体检不合格者,我院将电话告之本人,考生可在得知体检结论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5、体检结论我院将在体检工作结束后(大约2——5天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特此通知。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