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201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考核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取得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人员。
考核对象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
三、考核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中小学教师参加考核者,须征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具体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本科或硕士专业中,必须有一阶段全日制学历为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或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地理信息系统或数字地理信息工程。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须具有5年以上(不含5年)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工作经验。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中,必须有一阶段全日制学历为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或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或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或计算机软件专业;
(2)博士专业为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或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博士学位者须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工作经验。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1012室,联系电话:028-87036037
(四)报名要求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相关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还须携带原单位(有人事权)同意参加考核的证明。
2.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填写考核报名表。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初步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015年3月25日前通知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者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书》明确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组织,采取专家提问、讨论等方式面试,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等。
2015年4月10日前通知进入考察的人员;未进入考察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考察人员,主要考察其在原单位及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进编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报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
纪律工作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考核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资格或开除,责任自负。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核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网上公告。因参加考核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2.请参加考核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曾老师028-87036037
监督电话: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028-87036170
十三、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和考核招聘的有关事项解释权归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特此公告。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