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5年人才引进招生简章
招聘对象: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招聘时间:2015年2月15日—4月1日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没有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注: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优先。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自荐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身份证等其他相关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经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筛选人员后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考核办法
1.组织审查。由西藏自治区人社厅人力资源管理处及西藏自治区环保厅政工人事部门组成招聘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读研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获奖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进行专业测评的意见。
2.专业测评。由招聘组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并提出推荐意见。
3.面试。由招聘组组织人员,核实应聘者所有资料,以谈话或答辩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在专业测评的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择优推荐聘用。
六、办理调入手续
考核合格后可与西藏自治区环保厅签订协议及在藏工作保证年限,并上报西藏自治区人社厅正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正规编制内),进入试用期(一年)。
七、应聘基本条件及待遇
签订协议并办理调入手续后,招聘人员享受国家工作人员待遇。
联系人:敬女士
联系电话:0891-6849015、6849016(传真),18189916258
Email:hb6834627@126.com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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