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精神和《绵阳师范学院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3年3月26日—2013年4月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816-2578542(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0816-257804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绵阳师范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