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决定在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部分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是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派出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开发等工作,工作地点为甘孜州稻城县香格里拉镇。
二、招聘名额
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在核准的岗位内招聘14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均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等详见《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统一考试聘用。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四川省招聘(考生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甘孜州籍(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在甘孜州)考生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甘孜州籍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者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标注专业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3月31日—199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名额分配表》);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3日至4月2日24:00。
2.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3.报名方法: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二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的照片,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3年3月25日至4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3年4月4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4月16日至4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3年4月21日中午13:3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不足3:1比例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
上午09:30—11:30《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试》×5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3年4月26日左右把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上予以公告。
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未领取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此证明);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未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及退役士兵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的规定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必须出具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证明;“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必须同时具备的材料还包括:个人年度考核表或鉴定表、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将加分材料于2013年4月18日至20日由本人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上班时间:09:00—17:00)。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八、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编码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体检缺席人员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人员,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九、考察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核实并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十三、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22498。
十四、本公告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办公室:0836-5727276。
十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聘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考聘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成绩及所有后续公告均在以下网址发布,敬请留意: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上发布。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2013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1.《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doc
2.《2013年公开考试聘用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