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通知的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2月25日—26日,每天8∶30—18∶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文武路69号四川省水利厅机关9楼大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按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水利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水利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028-86932499。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