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关于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告

  • 2013年01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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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省人社厅批准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确定的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确定的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于2013年2月19日8∶30—18∶00时在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科研大楼9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公室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者,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公室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公招咨询电话:028-86746721

      特此公告

    201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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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关于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告

  • 2013年01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根据省人社厅批准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确定的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确定的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于2013年2月19日8∶30—18∶00时在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科研大楼9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公室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者,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公室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公招咨询电话:028-86746721

      特此公告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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