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4〕15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是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师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进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最后一年。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组织报名时提示报考人员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情况。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的相关规定,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开考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11月1日至2日进行。
11月1日 上午9:00-11:30 考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考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11月2日 上午9:00-11:30 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14:00-17:00 考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由于本次考试是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最后一年,因此参加考试的人员如果今年未能在2013年、2014年两个连续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取得证书,其2014年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将不再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7月17日至8月17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7月17日至8月18日,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7月17日至8月19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4年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像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所有证明材料一律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所在市(州)发改委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发改委对所有报考人员的学历证明应当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62100421、86705633,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培训中心7楼708室,联系人:李艳,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各市(州)发改委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同时应向省发改委报送各市(州)报考人员统计表。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9〕633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的规定,《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为每人每科8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五、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试时严禁将提包、手机和书籍等物品带至座位,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考前培训工作要坚持考培分开,凡参加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对应考人员的培训,要坚决贯彻自愿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应考人员接受培训。
八、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的统一征订与发行由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负责。联系电话62100421、18980870217,联系人:沈晓君。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