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14年06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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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人考函〔2014〕77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29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7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8-19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考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考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2014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20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2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2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的具体地址,请咨询所报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1)。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报名表时须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028-85222456、85439923、85452707)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三、考场设置

      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四、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按每人每科92元收取。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五、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doc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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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14年06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川人考函〔2014〕77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29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7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8-19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考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考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2014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20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2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2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的具体地址,请咨询所报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见附件1)。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报名表时须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028-85222456、85439923、85452707)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三、考场设置

      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四、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按每人每科92元收取。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五、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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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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