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的公告

  • 2016年12月12日 09时39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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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充实西昌市党群系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满足急需紧缺人才需要,经中共西昌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单位

      遴选10名,不分岗位报名,遴选后由市委统筹分配岗位,原则上安排至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中共西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等党群部门工作。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全省各级机关中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在市(州)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署名文章(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署名文章或在党委、政府综合部门从事过综合文稿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3周年以上(2013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适应加班工作;

      5.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年度考核无不称职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6.愿意在西昌市党政机关中最低服务满5周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3.事业编制(含参公事业)类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前,报名者登录西昌人事考试网(http://xcpta.xcjob.gov.cn/)或“中国·西昌”门户网站(http://www.xichang.gov.cn)下载填写《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xcsrcbyx@163.com。逾期不受理报名。此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市委组织部在收到报名材料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名额。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名额的3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三份):①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③编制卡复印件(由编制管理部门审核盖章);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⑥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⑦各类获奖证书,起草、发表的重要文稿资料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试用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统筹安排到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中共西昌市纪委、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六)公示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激励待遇

      1.试用人员在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可由用人单位给予800元租房补贴。

      2.凡试用合格调入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可获得1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指标;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在西昌市无房产者,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公租房或由用人单位给予两年相当于公租房类房屋的租房补贴(每月不超过800元);在西昌市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者可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保留原职级。

      4.调入满3周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其配偶愿意调入西昌市工作的,可根据其配偶编制情况对应解决工作调动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本次公开遴选将电话通知、网络公示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联系。咨询电话:0834-3222502。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共西昌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表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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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的公告

  • 2016年12月12日 09时39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为充实西昌市党群系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满足急需紧缺人才需要,经中共西昌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单位

      遴选10名,不分岗位报名,遴选后由市委统筹分配岗位,原则上安排至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中共西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等党群部门工作。

      二、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全省各级机关中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在市(州)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署名文章(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署名文章或在党委、政府综合部门从事过综合文稿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3周年以上(2013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适应加班工作;

      5.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年度考核无不称职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6.愿意在西昌市党政机关中最低服务满5周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3.事业编制(含参公事业)类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前,报名者登录西昌人事考试网(http://xcpta.xcjob.gov.cn/)或“中国·西昌”门户网站(http://www.xichang.gov.cn)下载填写《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xcsrcbyx@163.com。逾期不受理报名。此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市委组织部在收到报名材料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名额。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名额的3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三份):①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③编制卡复印件(由编制管理部门审核盖章);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⑥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⑦各类获奖证书,起草、发表的重要文稿资料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试用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统筹安排到中共西昌市委办公室、中共西昌市纪委、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六)公示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激励待遇

      1.试用人员在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可由用人单位给予800元租房补贴。

      2.凡试用合格调入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可获得1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指标;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在西昌市无房产者,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公租房或由用人单位给予两年相当于公租房类房屋的租房补贴(每月不超过800元);在西昌市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者可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保留原职级。

      4.调入满3周年且每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者,其配偶愿意调入西昌市工作的,可根据其配偶编制情况对应解决工作调动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本次公开遴选将电话通知、网络公示进入各环节人员。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联系。咨询电话:0834-3222502。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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