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一、领导挂帅指挥,上下联动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省委书记王东明实地调研督导,提出工作要求。省政府成立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牵头挂帅,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侍俊协调指导,副省长刘捷、曲木史哈、邓勇等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负责。省政府每年年初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并将整治工作纳入全省综合目标考核。专门从公安、交通、农业、安监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省整治办,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曹代学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公安厅副厅长袁刚等同志多次深入一线,召开协调推进会,督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整治办,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
二、部门密切协作,重点攻坚突破。以道路“双超”治理、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六大项工作为主线,明确责任单位和推进时间表,重点攻坚突破。一是双超治理成效初显。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先后多次带队到治超点现场检查双超治理工作,对严重超载问题进行现场督办整改。各级政府及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经信、质监等部门通力配合,规范计重检测、严把高速公路进站入口关,高速公路“双超”违法明显遏制。公安、交通、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等24小时联勤联动,在全省建成了409个入口计重检测站,实行公安、交通“一站式”联合执法,对合法装载的货车优惠收取通行费,建立了高速公路治超的长效机制,并得到了周边省(市、区)的支持,初步形成了区域联动治超格局。经信、工商、交通、质监、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等环节的源头监管,共排查企业3.78万余家,查处违法案件375件,案值3146.8万元,其中甘孜、阿坝两州对9263辆非法改(拼)装重中型货车集中清理整治。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整治措施,创新建立地方道路联合执法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勤联动、一站式处罚,增大路面和源头“治超”覆盖面。依托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共检查货车1092万余辆,依法查处超限货车41万余辆,卸转载货物39万余吨。建立了货物装载源头管理“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公安巡查”的“1+X+2”工作模式。各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源头企业9333家,签订禁止超限装载《责任书》和《承诺书》59万份,签订率达99.1%。二是公路安保工程有效推进。切实加强路侧防护栏建设,积极开展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先后赴宜宾、泸州、乐山、自贡、凉山等市(州)现场督导检查公路防护栏建设工作,对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全省投入60多亿元,省上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地方政府主责主抓、积极筹措资金,两年共建成2.44万公里公路路侧护栏,基本实现了全省乡道及通行客车的村道公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安全防护能力。三是车驾信息共享平台使用日趋完善。建立了重点机动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公安、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的数据互通共享,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行违法“黑名单”退出机制。现已集中导入4280万条数据,查询使用31万余次,公布黑名单驾驶员534名。
三、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农村交管办建设和规范化运行工作力度,切实将农村交管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全省共建立乡(镇)“交管办”4377个、行政村交通劝导点37659个,配备劝导员6.1万余名,基本实现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全覆盖。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多种形式动态跟踪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播放道路交通整治宣传片750万次、设置宣传专栏标语10.4万条、播放警示教育片38.5万次、广播电视宣传9.2万次、网络宣传950万次、发送手机短信9772万条、印发工作简报2564期、发放宣传品(单)920万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省政府制定了《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先后对工作推动不力的8个市政府领导进行了约谈,共追责277人,其中21名县整治办领导被约谈或诫勉谈话,192名公安交警、交通执法人员或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人员被行政处分、警示约谈、扣绩效奖等,23名货运或装载企业负责人被警示谈话,42名驾驶人被顶格处罚。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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