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确定2016年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年
会议通报,2013年底,我省启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全省货车“双超”基本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车辆装载运输更加规范,道路通行能力显著提高,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感明显增强,货运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道路维护和管理成本明显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会议确定2016年作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年。
会议强调,近年来全省范围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基础仍然薄弱,特别是源头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求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年中要切实抓好固化日常工作机制,健全联勤联动机制等基层基础工作,强化车辆生产、销售、维修、装载等环节的源头监管,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控、管理方式,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落实好政府的行政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奖励惩戒力度,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见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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