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挥财政引导作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完善银行、担保公司合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银行开发中小微企业“壮大贷”定制化金融产品,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市县两级财政按1:1出资,同时,经市、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财政局和合作银行共同认可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比例交纳入池保证金,共同建立贷款风险资金池,合作银行按资金池的10倍进行放大。具体由市、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与银行和担保机构签定《开展“壮大贷”合资协议》,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相关各方责任和义务、资金管理方式、支持企业范围、风险分担和追偿机制等约定。
二是建立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按照“指定用途、有偿使用、到期收回、循环运行“的原则,为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主管部门不审批或办理贷款业务,在获得担保公司或银行存兑汇票质押、出口退税单质押的前提下,由管理机构通过受托银行发放应急周转金。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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