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多举措推进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化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锁定工作职责。明确由各县(市、区)作为债务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做好债务清理、核实、锁定和资金筹集、情况报送等具体工作。
二是摸清债务底数,锁定债务余额。为确保债务真实、准确,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目、逐笔认真清理核实基础设施建设债务,严格界定债务范围,按照建设当年采用的建设标准,通过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概算调整复核等程序,严格审核债务余额,剔除不实债务,及时锁定需化解的债务。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锁定化债进度。根据川办发[2012]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达州市清理化解各级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债务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偿债时间和偿债资金来源,确保全面完成化债任务。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锁定资金来源。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好债务化解所需资金。
五是加强资金管理,锁定资金用途。切实加强对化债资金使用的管理,上级下达的化债专项补助资金和本级安排的化债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集中支付,充分发挥好资金效益。
六是加强项目管理,坚决制止新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建设资金,严禁违规举借债务,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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