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三举措促增收
二是牢固树立服务企业观念。通过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促进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特别是要用好用活市级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认真分析企业发展困难和税款筹措能力,将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偿还到期的企业债务,为企业“输血”,帮助企业解困。
三是落实好国发〔2015〕25号文件。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开明开放、主动作为,积极支持引进符合产业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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