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助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德阳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在德阳境内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向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实体经济运营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以借款人信用为保证、未附加抵押、质押和其他担保等条件的信用贷款风险补偿。
德阳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采取政策叠加的做法,以更大力度鼓励和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在省级补偿的基础上,再给予20%补偿,其中市级财政负担10%,企业所在地的县级财政负担10%。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德阳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的申请,以县级金融分支机构为单位进行申报,由县级财政部门汇总申报情况报市财政。待省级风险补助资金下达后,市财政、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德阳银监分局会审提出市级补贴额度,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执行。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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