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达州市积极推动生态屏障建设
为切实解决达州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从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达州市积极推动达州生态屏障建设,全市森林资源持续增加,自然生态持续向好,森林覆盖率达45.58%,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同时,也要清醒看到达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较为突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坚持集约节约使用林地原则,依法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严禁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占乙和超期限使用林地。要强化临时使用林地管理,严格落实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归还林地、恢复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的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服务,对各类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和民生工程要提前介入,依法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保障。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要求,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真正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活动监管,严格办理各类建设活动进入自然保护地准入手续。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加大自然保护地建设投入,着力改善自然保护地条件,大力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十四五”森林年度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确保不发生林权争议。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天然大树移植进城,严格控制天然林皆伐改造。加强公益林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效林改造管理,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变为商品林。采伐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森林、林木,以及采伐古树名木和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目录中的树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严管野外火源,加强隐患整治,提升火情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防控原则,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五年攻坚行动”,推进疫木无害化综合利用、林种结构调整,确保松材线虫病监测覆盖率和病死松树清除率均达100%。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野外种群及栖息地保护,加强人工繁育场所管理,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推进万源市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强化野生动植物系统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极度濒危物种和极小种群保护,实施宣汉县野生崖柏拯救项目和万源市黄杉培育保护项目。严格保护和管理湿地资源,开展湿地生态修复、科普宣传和专项保护行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健全古树名木保护设施,全面实行挂牌保护。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实推进依法依规管理,切实把森林资源守护好、管理好。结合“林长制”工作,强化森林资源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和末端治理,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曝光一批森林资源典型案件,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