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坚守食品安全防线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凉山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专题听取贯彻落实《意见》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推进工作,聚焦民生、精准发力,不断加强全州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整治,构筑起一道从田间到餐桌的百姓食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年来,全州食品安全保持持续向好态势,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全州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逐年增加,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州未发生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评分呈现上升趋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凉山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保障。
强化领导 健全责任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制订《凉山州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凉山州直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
与此同时,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严肃问责。制订《凉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凉山州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凉山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制定《凉山州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凉山州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等5项制度,建立“两书一函”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地落实。制定《关于在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每年督促巡察机构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履责情况巡察监督。2020年以来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15件22人。
强化治理 严把安全质量关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关乎全州人民群众的健康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凉山州通过实施综合治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完成70家企业涉镉等重金属问题整改。申请土壤专项资金1200万元实施农用地污染调查治理工作。布设873个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监测点,基本覆盖全州所有乡镇。编制凉山州耕地质量等级及变动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全州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实施面积共399.24万亩。累计建设经济作物产业标准化基地20万亩。累计认证“三品一标”290个。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养殖者规范用药水平显著提高。严把食用农产品流通销售质量关,建成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1808个,定点屠宰企业官方兽医到位率100%。
深入开展重点食品质量提升行动、白酒品质提升行动、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主责核查机制和核查意见“双告知”制度。
创新监管方式,把好食品经营质量关。落实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完成食品经营风险分级评定4869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及定向抽查工作,试点“穿透式”监管方式,推行“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强化重大节日以及校园周边等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56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90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件,净化了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等,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同时,通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完成11074户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等级评定,完成“明厨亮灶”建设16597户,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689户。
强化防范 聚焦重点环节
新冠疫情发生后,凉山州立即组建了州县两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下发《凉山州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方案》等文件。强化冷链食品管理,推行“集中监管仓+冷库库长制”,以强有力举措抓实抓细进口冷链物流全链条管控工作,守住了进口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防线。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整治提升行动,2020年在全省率先开展“酒类等高风险食品、甲醇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1年,全面开展“白酒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创建行动”,创建白酒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县3个、示范点84个,关停白酒小作坊54家,责令停产停业白酒小作坊104家次,推动全州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凉山州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分批在全州建设规范化农贸市场18个。目前,第一批1个“AAA”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AA”级6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已初见成效。
实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一条龙”监管体系建设。建成凉山州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完成西昌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运行,建成宁南县餐厨垃圾资源化治理设施并试运行。
实施提档升级,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全州156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74所供餐食堂全部由学校自主经营、封闭管理。1907所学校食堂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100%。州级食堂食品安全校餐智能化管理系统建成上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合格率100%。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三年守护行动,推行“色标管理”,1427所学校完成色标管理工作任务。
修订完善《凉山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凉山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凉山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定《涉食品安全舆情工作预案》,建立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强化整治 严打违法犯罪
食品安全是个社会问题,捍卫“舌尖上的安全”,需要方方面面付出不懈努力。基于此,凉山州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3年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立案查处食品案件3659件,罚没金额1780.56万元;农业农村系统立案查处农产品案件416件,罚款金额193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办理食品类案件151起,破案85起,起诉71起、138人。
出台《关于加强凉山彝族自治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近3年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向司法机关移送食品违法案件51件,检察机关受理食品安全类审查起诉案件61件83人,审结40件61人,提起公诉30件50人;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3件。人民法院审结食品案件27件43人,判处有期徒刑35人,判处拘役6人。
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组织举办企业管理、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等200余人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州5152家规模经营主体实施信用档案管理。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强化扶持 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压缩审批时间,食品生产许可核发减少到5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1减少到15个工作日。优化许可程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等行政许可(备案)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受理”“现场核查和审查”“审批”责权“三分离”,最大限度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开办质量,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进农产品(食品)加工企业集群发展,加快2+4+N农产品加工园区体系建设。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提升设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投入农产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及园区配套资金达6000余万元,扶持重点食品企业升级改造。
将食品安全科技工作纳入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科技研发立项。组织实施《雷波茶叶安全生产暨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示范基地项目)》等食品安全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解决食品质量等问题。
实施粮油品质提升行动、“大凉山绿色农特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优势,开发绿色优质农特产品,发挥电子商务资源整合优势,打造优质农产品供应链,助力乡村振兴,推动食品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宣传 构建共治格局
为增强公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近年来,凉山州充分利用媒体舆论手段和阵地宣传,积极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原料控制、成品检验、销售记录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贮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包装、餐具消毒等各类规定。鼓励企业制订并执行高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控食品安全质量。
运用“川冷链”追溯平台,督促企业在平台上注册备案并进行发货操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可追溯。应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前置条件,与重大创建认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挂钩。
同时,调动各方力量,推进社会共治共享。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3年来,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3个,全州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达4个,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4个。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整合完善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健全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3年来,受理处置食品投诉259件,受理举报案件86件,投诉举报处置率、案件受理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