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三举措三到位助推残疾人教育资助
近年来,我市针对教育资助工作不断增添工作举措,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加大对残疾人家庭教育资助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资助体系,教育资助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良好成效。
健全体系覆盖到位。一是完善资助体系。建立从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到大专院校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做到教育体系的资助全覆盖;二是扩大资助范围。将残疾人子女学生纳入教育资助范围,大学生资助做到残疾家庭全覆盖;三是降低资助门槛。残疾学生均能获得教育资助,没有更多的条件限制,做到资助一人,幸福一家。
加大投入保障到位。一是突破财政经费配套常规。残疾人大学新生教育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全部承担。对学前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教育资助经费,扩权县和非扩权县市级配套标准一致,即按实际发放资金的50%给予配套,实行“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管理办法;二是逐年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化、教育成本提高等因素,适时提高标准,今年将残疾大学本科新生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专科新生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三是及时拨付教育资助经费。市财政每年5月前将市级承担资金下拨至县(区),确保残联按时发放教育资助金。仅2019-2020年两年,就为各类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学生发放教育资助12343人次,发放资金601.34万元。
加强监督落实到位。一是联合部门会审,严把入口关。协调财政、教育、招办等部门联动会审,各司其职,确保资助对象真实准确;二是纳入“一卡通”管理,确保应助尽助。主动接受监管,资助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发挥系统大数据共享审核功能,确保教育资助真正落实到残疾人家庭;三是落实公开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接受审计、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残联将资助经费划拨到县(区)残联予以发放。做到公开公平,杜绝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