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强化涉水民生问题专项治理
一、深化河湖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河湖乱占乱堆乱排乱放“清四乱”专项行动,排摸整改河流“四乱”点位89个,拆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企业6家,关停砂石场9家,撤除堆料场43处,关闭(整治)畜禽养殖场39户,处罚违建、违排、违采、违捕等行为70余起。
二、深入开展水保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排查清理2011年以来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及“不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的生产建设项目问题54个,督促整改54个,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3起,累计督促征收水土保持费1350万元。
三、聚焦工程乱象治理。围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等重点,着力建机制、重程序、强监管,紧盯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工程一线常态化暗访督查,目前已检查监督水利工程82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195个,查处违法分包等案件6起。
四、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程验收、资金支付、建后管护等5个环节32类问题治理,先后对2万余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质量、运行管理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55个,对运行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8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