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严格规范运行
自巴中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来,全市累计入仓货物78批次,总量25.58吨;出仓货物76批次,总量22.98吨,货物核酸检测样本109份,全部呈阴性。
按照“交通便利、方便隔离、满足规模、减少中转”原则,巴中市因地制宜在工业园、物流园、商贸城等区域建设集中监管仓6个,面积1629.36平方米,容量4903.5立方米。集中监管仓参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标准,严格分设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三大功能区域,合理设置车辆消杀、卸货、产品抽检消毒等14个功能空间,货物出入仓设置专用通道,避免交叉污染。
严格落实集中监管仓内冷库“三级库长制”,由18名分管副区(县)长、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担任行政、部门、企业库长。
根据进出仓流程,凡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需提前48小时向驻仓工作组预约申报,提交起运地、外包装消毒、核酸检测等信息,按预约时间进入集中监管仓。驻仓工作组查验冷链食品“三证明一报告”、追溯信息等材料,填写《进口冷链食品入仓登记表》,引导至卸货作业区完成卸货,经专用通道对车辆消毒后入场。同时,驻仓作业人员依据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所有独立包装全检的原则开展样本采集,出具《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并对货物外包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
目前,全市已抽调公安、卫生健康等6部门力量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6个,针对集中监管仓开展执法检查12次,并实施举报奖励,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举报属实兑现奖励,营造群防群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