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多举措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
自2016年启动实施生态护林员政策以来,凉山州严格按照“可以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精神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选聘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生态护林员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严格选聘工作组织、选聘程序、选聘规模、选聘兑现等选聘工作程序,积极开展全州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生态护林员巡护责任。根据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元,就地就近确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四至界限,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职责。尤其是落实防火期生态护林员开展《禁火令》宣传、下载使用巡山护林APP、发现并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禁火区卡点登记等巡护职责。
三是建立生态护林员考核退出机制。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考核不合格,因年龄、健康、外出务工等原因不履职尽责的,严格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出、在岗领补”的原则及时调整优化,并按程序补充聘用。
四是按时足额兑现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严格按照已批准的《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落实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并按月通过“一卡通”兑现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实现了“阳光审批”+“一卡通”资金管理兑现机制,确保了生态护林员按时足额领取劳务补助。
2016年—2021年,全州11个已脱贫县共计投入资金41592万元,其中,2016-2017年度投入资金1792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3835人。2017-2018年度投入资金5322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9086人。2018-2019年度投入资金8122万元,选聘生态护林12583人。2019-2020年度投入资金12638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19816人。2020-2021年度投入资金13718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20686人。凉山州生态护林员政策的实施,为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森林资源保护和恢复,森林防灭火及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