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15乡镇(街道)试点政务诚信评价
泸州市近日召开乡镇(街道)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启动会,在7个区(县)15个乡镇(街道)启动2020年试点评价工作。由市一级政府主动统筹开展乡镇(街道)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各区(县)政府组织实施。
本次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本年度由北京吴氏三维信用评价中心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试点乡镇(街道)开展评价。“考官”由当地居民、企业、公务员组成,“考生”则是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评价流程包括信息采集、实地调查、初步评价、初评结果反馈,然后再进行复评、评价结果审核、评价报告信息上传等。
去年11月,泸州市政府印发《泸州市乡镇(街道)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明确政务评价为每年一次,在1月至3月开展。《方案》提到,评价指标体系从“诚信度、合规度、践约度”三个维度评价,下设8个二级指标和1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00分。另有总分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项,主要奖励探索创新与突出贡献的乡镇政府/街道。
《方案》规定,从2020年起,泸州市将在试点乡镇(街道)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其评价结果将供组织和人社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同时也可供各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参考。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吴雪松表示,未来在试点成功基础上,评价工作将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面铺开。(记者 魏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