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交出全省首部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答卷
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批准通过《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并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攀枝花市第四部地方性实体法规,也是四川省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随着这部地方条例的实施,将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文明法规体系,推进长江上游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它的正式诞生,距攀枝花市接到立法任务只有143天。速度迅速的背后凝聚的是省人大的关心支持,是市委的坚强领导,是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迎难而上的主动作为,是众多参与立法工作人员的智慧、心血和汗水,更是攀枝花向省委、省人大交上的一份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并重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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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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