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四个一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培育一批“好项目”。建立市、县、乡三级集体经济项目库,制定项目计划书,按照每村1~2个动态管理、常态储备一批成熟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整合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资源,重点向项目较好的村倾斜。
二、消除一批“空壳村”。对全市230个行政村全覆盖摸排,弄清集体经济“空壳村”资源类型、资产规模、产业发展等情况。采取“县级领导+县(区)部门+乡镇班子成员”方式,建立“空壳村”定点联系机制。市级每年按30万元/村标准、县(区)按10万元/村标准,对“空壳村”进行补助和专项扶持。
三、打造一批“先进村”。利用上级扶持资金,优先支持和发展基础较好、产业成型、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行政村。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原则,“强强联合”“以强带弱”帮扶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融合发展、链条延伸。
四、形成一批“好经验”。建立健全组织章程、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梳理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7种发展模式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通过“先进现身讲、学员实地看”等方式,示范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竞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