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5家医疗机构确定为“应急助产机构”
11月20日,省卫生健康委确定全省211家医疗机构为“应急助产机构”,其中包括巴中市5家医疗机构。
作为“应急助产机构”的医疗机构,其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感染预防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感染预防控制放在机构质量安全管理的突出位置,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应急承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当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要向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急救中心将病例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病例为孕产妇的应当转运至具备助产资质的“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巴中市确定的5家“应急助产机构”分别是:巴中市妇幼保健院(0827-5233120)、巴州区妇幼保健院(0827-2226120)、平洲医疗集团妇儿院区(平昌县妇幼保健院)(0827-6234891)、南江县妇幼保健院(0827-8621120)、通江县妇幼保健院(0827-723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