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政策上倾斜,支持人才到乡村。在全州乡村学校连续工作满 10年符合条件的二级教师在评聘一级教师时可优先考虑。对乡村学校连续从教3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5万元奖励,在评优选先中向乡村教师倾斜,州级优秀教师表扬乡村教师比例高达51%。
二是待遇上提高,激励人才到乡村。按不低于400元/月的标准对乡村教师生活给予补助,向村小和乡村教学点、条件艰苦地区给予重点倾斜。把乡村教师纳入全民预防保健范围,保障乡村教师体检经费,做好对乡村教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乡村、村小教师住宿做到优先保障,截至目前,已建设2926套乡村教师周转房。
三是管理上创新,稳定人才到乡村。积极推动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凡在城镇中小学任教满5年的教师,在不影响学校教学大局的情况下,需向乡村薄弱学校交流。逐步完善乡村教师服务期制度,凡新招聘进入乡村学校、教学点的教师,严格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