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出台工作方案正向激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加快实现“农业精、农村美、农民富”目标,近日,我市印发《攀枝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实行正向激励,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方案》分为总则、考评范围和任务、结果运用、考评工作纪律要求等六个方面的十九条内容,其中,对市级先进县(区)、市级先进乡镇、市级示范村的考评标准进行了明确。市级先进县(区)的考评包括了农业高质量发展、宜居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善治、生活水平提高、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5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市级先进乡镇的考评包括了乡村产业、宜居乡镇、乡风文明、基层治理、生活水平5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市级示范村的考评包括了特色产业、村落宜居、村风文明、村级治理、村民生活5个方面的标准要求。
《方案》明确,对市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区)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统筹用于乡村振兴涉及的农业农村事务;优先安排市级涉农项目资金等激励措施。对市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乡镇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统筹用于乡村振兴涉及的农业农村事务;优先申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激励措施。对市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示范村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统筹用于乡村振兴涉及的农业农村事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定信用村等激励措施。
据悉,该《方案》实施期限为5年,第一年度的考评工作从今年11月开始,考评对象为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行政村,重点考评乡镇和行政村,每年考核评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县(区)不多于1个、先进乡镇不多于3个、示范村不多于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