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一)着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落实《达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县为单位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全市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188所,其中:新建137所、改(扩)建51所。新建园舍59.96万平方米、户外场地18.76万平方米。2020年前,主城区计划争取债券资金2.32亿元,规划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6所,新增学位7310个,届时“入公办园难”问题将得到明显缓解。
(二)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城镇小区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在规划编制时,地块配套幼儿园要根据适龄儿童需求由规划部门商教育部门提出配建要求,采取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方式。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镇幼儿园建设还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编制民办幼儿园扶持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积极扶持资质合格、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要求,逐步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
(四)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依托高校和中职学校扩大幼教师资培养规模,引导具备资格和条件的非幼教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幼教工作。二是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各级各类培训坚持公民办幼儿教师一视同仁、公平对待,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开展专业培训。充分利用学前教育集团、教育联盟优质资源,深度挖掘地方特色,建立园际之间,互派、互助、互学、互促的培育机制。
(五)推进现有民办园分类整改。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对未达到《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高收费民办幼儿园,必须限期整改建设到位;对基本具备办园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充情况逐步整改建设到位;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督促搬迁或改建,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