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达州市强化社会保障扶贫确保攻坚目标完成

  • 2019年11月22日 13时55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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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聚焦39838名贫困人口脱贫,49个贫困村退出(其中13个深度贫困村),万源市、宣汉县摘帽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农村低保、贫困残疾人三项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确保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明确社会保障扶贫攻坚目标。一是及时提高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统一制定发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二是落实政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实施贫困残疾人扶助。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抓实社会保障扶贫重点任务。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省上发布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后,结合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任务等情况,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联合制定发布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各县(市、区)按照该标准执行。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标准按该对象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的差额为准,据实发放,并于2019年12月前全面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加大社会保障扶贫资金投入。为确保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9年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13438.55万元,包括省级资金5750.18万元和市县资金7688.37万元。一是农村低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按现渠道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二是残疾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项目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所需资金按政策据实安排。三是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根据2018年初下达的代缴资金和全年实际发生的代缴资金情况据实安排。

    强化社会保障扶贫措施落地。一是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贫困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强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残疾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扶尽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助力精准脱贫。加强信息核对,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明确各级民政、人社、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解决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切实落实分担资金额度,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做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的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会同扶贫等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掌握脱贫攻坚中社会救助需求情况,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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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强化社会保障扶贫确保攻坚目标完成

  • 2019年11月22日 13时55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达州市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聚焦39838名贫困人口脱贫,49个贫困村退出(其中13个深度贫困村),万源市、宣汉县摘帽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农村低保、贫困残疾人三项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确保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明确社会保障扶贫攻坚目标。一是及时提高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统一制定发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二是落实政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实施贫困残疾人扶助。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抓实社会保障扶贫重点任务。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省上发布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后,结合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任务等情况,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联合制定发布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各县(市、区)按照该标准执行。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100元/人.年的标准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三是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标准按该对象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的差额为准,据实发放,并于2019年12月前全面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加大社会保障扶贫资金投入。为确保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9年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13438.55万元,包括省级资金5750.18万元和市县资金7688.37万元。一是农村低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按现渠道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安排。二是残疾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项目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所需资金按政策据实安排。三是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项目2019年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根据2018年初下达的代缴资金和全年实际发生的代缴资金情况据实安排。

    强化社会保障扶贫措施落地。一是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贫困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强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残疾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扶尽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助力精准脱贫。加强信息核对,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明确各级民政、人社、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解决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切实落实分担资金额度,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做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的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会同扶贫等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掌握脱贫攻坚中社会救助需求情况,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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