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实行项目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
据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人介绍,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挂钩,就是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或连续两年环境质量下降的区域,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该区域项目环评文件。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挂钩,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区域,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暂停受理、审批该区域同类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于环境失信企业,不予支持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规划环评挂钩,新建化工、石化、印染、电镀、酿造、有色冶炼等项目必须进入通过规划环评且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凡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和规划禁止准入的建设项目,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受理、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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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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