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及“放管服”改革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工商局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取消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母公司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经母公司授权的参股公司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二是取消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各级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公司增设分公司、注销分公司和分公司变更名称备案,不再受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注销分支机构和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备案。
三是调整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企业因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的,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登记机关核查已经公示的,直接进行补领程序办理,助企业节省公告成本。目前,已有60户企业通过免费公示申领补发了营业执照。
四是开启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企业名称可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由申请人自主拟定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有关规则即可通过系统自主申报,申报成功后直接办理企业登记。目前,全市已有20户企业通过名称自主申报后直接办理了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