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出台实施意见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指出,要聚焦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加快建设一批以传统行政建制镇(不含城关镇)及非建制的村(社区)、园区、企业或创新创业平台为基础,以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融合为目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示范效应明显的特色小镇。
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主要任务包括加强规划统筹,按照“多规合一”的理念统筹编制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做到定位科学、目标清晰、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协调用地保障,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倾斜并单列安排;着力产业培育,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和叠加效应,促进产镇融合发展,壮大整体实力;打造精美形象,各特色小镇按照AAA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相关建设标准推进建设,其中旅游类特色小镇要按AAAA级或AAAAA级景区标准建设;创新机制体制,依法向特色小镇赋予县级经济类项目核准、备案权和市政设施、社会治安、就业社保、户籍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并积极探索“扩权强镇”改革。
实施意见指出,我市还将在抓实招商引资、多方筹措资金、完善设施服务、推进城乡统筹等方面下功夫,使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有序推进。
近年来,我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了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建成市级特色小镇5个、省级特色小镇4个、国家级特色小镇1个。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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