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积极采取措施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2)对四区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涉农增量贷款,按年度贷款增量的2%予以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按实际发放贷款额度的1‰对经办金融机构给予补贴等。
(3)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开发自主品牌、专利权等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根据贷款投放额度给予金融机构1%的补助。
(4)鼓励国有担保机构开展定向业务,国有担保机构向支小再贷款名单内的企业提供担保时,按低于1.5%的标准收取担保费用,市财政按支小再贷款担保额的1%对担保公司给予补助。
(5)建立总规模5000万元的实体企业贷款风险补助资金,鼓励区县政府采取基金(基金池)分担或直接分担方式,对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新兴产业、科技企业、中小微企业等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贴,区县财政负责审核并按约定予以补贴。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