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攀枝花市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将提高至85%
为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引导和支持广大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快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我市出台了新的《攀枝花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授牌的普惠性幼儿园,纳入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市、县(区)财政设立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奖补标准为:城区幼儿园每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农村幼儿园每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经认定授牌的普惠性幼儿园,可按规定享受当地办学用地、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在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培训提升以及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公办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和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派驻公办幼儿园教师到园支教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水平。
2014年,我市启动了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工作。截至到2015年底,我市已评审通过了4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6977个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全市在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提高至60%。到2017年,全市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将提高至85%。
据悉,县级人民政府是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4月前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经审核、实地考察、评审、公示后,于6月前发文公布并授牌。今年的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6月前完成认定。
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对普惠性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复核确认工作,经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剔除至相关扶持政策享受范围之外。各级财政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资金应全额用于幼儿园发展,重点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园长和教师学历提升和培训、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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