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据了解,为较好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纳入“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与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逐年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双下达”的方式(既下达减排总目标,又下达重点减排项目、筹备项目、开工项目目标),将目标任务下达分解到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使减排任务落到实处,也为来年做好减排项目储备。在结构减排方面,将总量减排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以来,累计关闭涉主要污染物排放企业76户。在工程减排方面,重点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钢铁烧结和火电脱硫、新型干法水泥脱硝等重点行业工程治理,强化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截至2015年,累计实施工程减排项目253个(涉水项目230个、涉气项目23个),全市所有区(市、县)均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188户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共计15条(55.5万吨/天)熟料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硝改造,燃煤电厂、钢铁烧结均建成脱硫设施。在管理减排方面。严格环境准入门槛,所有新批新建项目均严格执行“三同时”和减量替代制度,完成41路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和81家企业的186台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市所有的国家重点污染源均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验收工作,督促加强减排设备管护、善尽减排义务,减排项目投运率和污染物削减率达到规定要求。
其中,2011年,我市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为全省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了较大贡献,受到省环保厅表扬;2012年,省总量减排绩效考核,我市得分为110分,是全省获得最高分110分的8个市之一;2013年,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4年,综合考核总分95.13分,排名全省第3位。
在省环保厅下发给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结果的通报中,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了3.97%;氨氮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了6.15%;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了0.08%;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了2.23%,成效十分明显。
截至2015年底,我市列入“十二五”目标责任书的16个国家重点减排项目和83个省重点减排项目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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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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