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遂宁全面构建“1+4+2”财政扶贫体系

  • 2016年03月24日 15时58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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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全面构建“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

      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要花到刀刃上

      制定1个方案:加快制定扶贫目标任务筹资平衡总体方案

      构建4项机制:建立扶贫资金稳定投入增长机制、财政精准扶贫机制、贫困村县级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

      出台2个办法:财政投资收益扶贫实施办法和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

      今年是我市“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要实现3.6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103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

      有资金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才有力度;有政策引领、监督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才能确保用在刀刃上。根据中、省政策指引,立足遂宁实际,我市全面构建了“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足额保障资金投入,全覆盖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

      政策引领

      构建“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

      根据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市委六届九次全会《中共遂宁市委关于集中力量三年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市财政局按照集中整合、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构建“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

      “资金哪里来,怎么使用,怎么监督,都在政策文件中得以明确。”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吕军告诉记者,我市专门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策体系,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我市印发了《<遂宁市财政扶贫政策体系>的通知》,《通知》深度提炼归纳提出了“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1”指制定一个方案”。即:加快制定扶贫目标任务筹资平衡总体方案。重点在于着力建立与扶贫目标任务相衔接的筹资保障机制。“4”指构建四项机制。包括建立扶贫资金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建立财政精准扶贫机制,建立贫困村县级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2”指出台两个办法。有关财政投资收益扶贫实施办法和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

      此外,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构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财政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贫困村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完善全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一系列具体政策文件组成了大的财政扶贫政策体系,使财政扶贫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资金投入

      扶贫开发财政资金预算不留缺口

      “市本级财政今年计划投入4010万元,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和目标任务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农业科负责人肖虹介绍,市级财政将逐年增加扶贫专项资金规模,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增支需要。到2018年,市级扶贫专项资金规模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各县(区)级财政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将所需扶贫开发资金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留缺口。

      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大力推进建立完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加大贫困村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积极引导各类金融资金投入扶贫事业。其中,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认真测算支出需要,切实做好项目与资金的综合平衡,切实担负起筹资主体责任,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比重,同时加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确保扶贫开发资金足额纳入滚动预算予以保障,不留缺口。

      与此同时,我市通过出台《关于构建财政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围绕扶贫开发总体任务,以精准识别为前提、精准脱贫为目标,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强化资金安排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加快构建财政精准扶贫机制,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监督落实

      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6年起,全市所有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将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我市将按照“明确重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体现奖惩”的原则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评价和监督的对象为全市建档立卡确定的323个贫困村和15.6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财政扶贫资金。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凡是分配、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地区,要按照“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及时全面地对财政扶贫资金信息进行公开。涉及决策、管理过程应予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程序。

      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积极主动引入第三方监督,通过公开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内容、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收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等多种途径,主动引入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使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督有机结合,凡涉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举报事项,要重点关注、及时跟进,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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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全面构建“1+4+2”财政扶贫体系

  • 2016年03月24日 15时58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我市全面构建“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

      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要花到刀刃上

      制定1个方案:加快制定扶贫目标任务筹资平衡总体方案

      构建4项机制:建立扶贫资金稳定投入增长机制、财政精准扶贫机制、贫困村县级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

      出台2个办法:财政投资收益扶贫实施办法和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

      今年是我市“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首战之年,要实现3.6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103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

      有资金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才有力度;有政策引领、监督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才能确保用在刀刃上。根据中、省政策指引,立足遂宁实际,我市全面构建了“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足额保障资金投入,全覆盖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

      政策引领

      构建“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

      根据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市委六届九次全会《中共遂宁市委关于集中力量三年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市财政局按照集中整合、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构建“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

      “资金哪里来,怎么使用,怎么监督,都在政策文件中得以明确。”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吕军告诉记者,我市专门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策体系,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我市印发了《<遂宁市财政扶贫政策体系>的通知》,《通知》深度提炼归纳提出了“1 4 2”财政扶贫政策体系。“1”指制定一个方案”。即:加快制定扶贫目标任务筹资平衡总体方案。重点在于着力建立与扶贫目标任务相衔接的筹资保障机制。“4”指构建四项机制。包括建立扶贫资金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建立财政精准扶贫机制,建立贫困村县级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2”指出台两个办法。有关财政投资收益扶贫实施办法和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

      此外,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构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财政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贫困村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完善全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精准扶贫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管理办法》。一系列具体政策文件组成了大的财政扶贫政策体系,使财政扶贫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资金投入

      扶贫开发财政资金预算不留缺口

      “市本级财政今年计划投入4010万元,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和目标任务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农业科负责人肖虹介绍,市级财政将逐年增加扶贫专项资金规模,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增支需要。到2018年,市级扶贫专项资金规模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各县(区)级财政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将所需扶贫开发资金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留缺口。

      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大力推进建立完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加大贫困村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积极引导各类金融资金投入扶贫事业。其中,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认真测算支出需要,切实做好项目与资金的综合平衡,切实担负起筹资主体责任,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比重,同时加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确保扶贫开发资金足额纳入滚动预算予以保障,不留缺口。

      与此同时,我市通过出台《关于构建财政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围绕扶贫开发总体任务,以精准识别为前提、精准脱贫为目标,统筹安排使用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强化资金安排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加快构建财政精准扶贫机制,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监督落实

      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6年起,全市所有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将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我市将按照“明确重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体现奖惩”的原则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评价和监督的对象为全市建档立卡确定的323个贫困村和15.6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财政扶贫资金。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凡是分配、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地区,要按照“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及时全面地对财政扶贫资金信息进行公开。涉及决策、管理过程应予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程序。

      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积极主动引入第三方监督,通过公开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内容、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收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等多种途径,主动引入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使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督有机结合,凡涉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举报事项,要重点关注、及时跟进,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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