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超标排污企业整治不达标一律停业或关闭
主要措施为:从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四个方面,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科学保护水资源,节约保护水资源;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价格税费,建立激励机制。
同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要求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全面达标排放,并将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对达标企业采取在线监控、网格化管理、大数据核查等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并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该《方案》要求,到2020年,嘉陵江流域南充段纳入国家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主城区及县(市)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优良比例均高于90%。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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