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建立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力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16年11月04日 10时51分
来源:
攀枝花市府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继此之后,四川省印发实施了《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我市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日前,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建立了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落实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这标志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新常态的形成,各种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完善,有利于推动我市“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支持和保障科学发展、防范和控制环境风险”三大环保目标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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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