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加快推进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一是“低保兜底一批”保脱贫。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精准识别和“低保兜底”复核认证工作;新增“低保兜底”对象3.07万人,共13.1万“低保兜底”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51.6万城乡低保对象实现“低限提标增补”,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20至450元/月和2880元/年;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61.8元和150.9元。为42.35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4839.72万元,人均补贴114元;4万余名2016年计划脱贫人口中的低保对象按照3100元/年的脱贫标准发放差额补贴,提前实现“两线合一”。
二是医疗救助济脱贫。初步建立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从城乡低保、特困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老人、儿童、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年均医疗救助60余万人次;重点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平均达到70%以上。
三是临时救助帮脱贫。健全完善急难救助主动发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机制,全州共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814.48万元,户均救助1903元。“救急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共支出救助资金222.6万元,帮助1326户困难群众解决急难问题。
四是特困救助扶脱贫。全州2.07万名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居家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00元和300元以上。全州机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845人、供养率33%。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实施。
五特殊补贴促脱贫。继续提高孤儿和特殊困难儿童生活补贴。对全州6959名孤儿(含398名艾滋病感染儿童),按机构供养1246元/月、分散养育748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在全省率先建立特殊困难儿童保障制度,19072名特殊困难儿童城乡补助标准分别达到460元和350元以上。结合凉山实际,实施贫困家庭“先心病”患者免费医疗救治;2010年以来,共成功实施1253例康复手术,为患者家庭节省医疗费用5000余万元,有效避免患者家庭因病致贫返贫。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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