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强力推动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为建立完善包括低保在内的各项社会救助的政策法规体系,2015年,达州市民政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达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已经达州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即将颁布实施。同时,达州市各地在县、乡(镇)、村(社区)设立了不低于6平方米的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保障人数、金额以及社会救助政策、监督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接收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公示倒逼公平公正。
2015年,达州市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按照“年度集中复查、季度不定期抽查、群众举报必查”的管理方法,推动全市低保管理工作动态化,切实清退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