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两关闭”专项治理
2015年09月10日 10时33分
来源:
巴中市府
为深刻吸取浙江“2.19”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爆炸事故教训,顺利推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两关闭”工作,该市实行关闭与颁证相结合,采取“四个一批”,分类关闭。(1)自然关闭一批。对重新选择经营门市的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要求把原存放的产品搬入新门市,重新申请经营许可证,原店自然关闭。(2)主动关闭一批。没有选择到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的经营户,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由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收回剩余产品。(3)强制关闭一批。主动退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在退风险抵押金前,必须将原经营许可证上交县(区)安监局,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全部退回批发公司。(4)执法取缔一批。对许可证到期后未重新申请办证还在继续经营的原经营户,组织执法人员,逗硬检查,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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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