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每年初州供销社与各县供销社签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了运输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焰火燃放许可证许可工作;建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台帐,实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并严格管控进州烟花爆竹,实行了进州资格认定,进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由州公安局、州安监局、州供销社进行评估认可才能确定进州资格。
二是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下发了《阿坝州供销社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供销社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传统节日及各种庆典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大检查。在州公安局、州安监局、州供销社每年对全州烟花爆竹市场进行联合大检查的基础上,州供销社还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网点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进行检查的基础上,要求各县供销社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内容要涵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部经营设施,不放过每一根电线,每一个插头,每一个消防栓等,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彻查隐患,不留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和经营商户立即进行整改,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报有关部门,逐一建立台账,并落实具体整改的时限、措施、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供销社和经营商户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对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政策法规和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将燃放知识制作成宣传单,发给广大消费者。
2014年全州供销系统3个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所有零售企业未发生各类经营安全事故。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