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丰富农村普法宣传形式
(2)以法治文化为载体,培育乡镇、村(社区)法治文艺宣传队,组织创作来自农村典型案例的小品、相声、“三句半”等法治文艺节目,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
(3)加强新村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建设“巴山新居”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电视台、农村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4)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各村签订《法律顾问进村协议》,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定期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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