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有序推进
总结检查验收主要围绕《攀枝花市依法治市规划(2014-2020年)》和《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
据了解,检查验收分自查、检查验收、整改、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5月20日—6月10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按照验收内容及指导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理档案资料,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检查验收阶段(6月10日—7月10日),市委、市政府组织成立5个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区)和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整改阶段(7月10日—7月30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总结表彰阶段(10月—12月),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逐级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对在“六五”普法期间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报请全国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表扬。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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