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狠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一案双查” 年内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
7月16日,我市召开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我市将从7个方面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并对工作开展情况严格督察考核和责任追究。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市纪委副书记肖利国表示,通过治理工作的开展,转变基层党风政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工作内容明确
着力解决7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是查处党的十八大后群众反映强烈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以及小官巨腐等问题。从具体工作内容而言,重点解决“7个方面”的问题。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等问题。
解决土地征收流转和旧村改造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旧村改造资金,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解决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
解决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各级各部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解决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工作目标明确
年内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
在解决“7个方面重点问题”的同时,我市还将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纪律审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网络舆情等渠道,广泛收集发现问题线索。并就收集来的线索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
今年,我市将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根据市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选取本地本部门1—2种特别突出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同时,深入推进“七项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五项专项整治”,对已解决的问题要巩固成果,对已治标但未治本的问题要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就查实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针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市纪委将开展督察督办,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察。同时,把此项工作纳入正风肃纪专项考核、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查处和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情况作为查办案件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责任追究明确
“一案双查”严格追责
案件的查处重在取得实效,真正让群众放心、安心。针对本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我市将严格责任追究。
市纪委明确提出,在案件查办方面,对十八大后群众反映强烈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坚持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责任,又严格追究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在工作纪律方面,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进行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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